“会理石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通过国内专家组审查 2007年5月6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司邀请中国农业大学刘国杰教授、张振贤教授、战吉宬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李祖明教授和四川省农业厅经作处高级农艺师罗楠等专家组成专家组,在四川成都对“会理石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进行审查。专家组在听取会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玲代表“会理石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领导小组的陈述报告后,申报方回答了专家的质询。与会专家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对“会理石榴”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名称、保护范围、产品质量特色及其与当地自然、人文因素的关联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专家组认为“会理石榴”产品具有一定地域特色和较高知名度; 二、“会理石榴”保护对象为鲜石榴; 三、申报方应协调处理好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之间的关系; 四、“会理石榴”质量技术要求还需要按专家组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 五、获得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专用标志资格的生产者,在产品包装、宣传上要求标注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会理石榴”字样,并与专用标志同时使用; 六、会理石榴的质量检测由指定的法定检测机构负责。 至此,“会理石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通过国内专家组审查。目前,“会理石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领导小组正在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会理石榴”申报资料,批准公告发布三个月内报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力争年内完成“会理石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会理石榴”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会理石榴发展史上极具历史意义的一件大事,对进一步推进“会理石榴”产业化发展,保持地理特色和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撰稿单位:会理县农业局 撰稿人:包代学、龚向东 联系电话:5622227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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